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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警察局破獲3兄弟共同經營外籍女子應召站

大成報/ 2015.06.30 00:00
【大成報記者張立明/雲林縣報導】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於昨(29)日分別在台西鄉、麥寮鄉、東勢鄉三處查獲由3兄弟共同經營的外籍女子應召站,逮捕涉案6人及及查獲3名印尼逃逸女外勞,並傳喚嫖客數名到案,另查扣大批犯罪證物。全案詢畢後將嫌犯依人口販運防制法、妨害風化等罪嫌,移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擴大清查該人口販運集團之其他犯行及上游。

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指出,日前警方接獲民眾檢舉稱,本轄有人口販運集團於北、中部尋找逃逸之印尼國女外勞,再引進轄內讓尋芳之男子應召,從事坐檯陪酒及性交易服務。

雲林縣警察局長張傳忠至表重視,隨即指派刑警大隊偵二隊會同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雲林縣專勤隊、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偵查第六大隊偵查第一隊共組專案小組偵辦,並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梁義順檢察官指揮偵辦。

該案經長達兩個月蒐證監控,於6月29日認時機成熟,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動員警力60名,兵分15路,在台西鄉、麥寮鄉、東勢鄉等3處拘提應召站負責人林╳猛(55歲)、共犯胞兄林╳銅(62歲)、胞弟林╳忠(50歲)、股東林╳彬(36歲)、馬伕黃╳隆(46歲)、蔡╳蘭(48歲)等6名主嫌到案及查獲3名印尼國逃逸女外勞,並傳喚嫖客數名到案,另查扣大批犯罪證物。

檢、警破獲該人口販運集團,逮捕首腦林╳猛等6人,林嫌對外誇稱經營該應召站6、7年時間,均未遭到取締。經查林嫌以每名新臺幣(以下同)1萬5,000元向上游逃逸外勞集團買斷,挑選身材姣好,臉蛋美麗之印尼國逃逸女外勞,要其陪酒坐檯並供客人上下其手,工資每2小時1,400元,女子實際只獲利500元;性交易2小時3,200元,女子實際只獲利1,500元,逃逸女子遭非法雇主層層剝削。

檢警調查發現,逃逸外勞因於該國生活困苦,繳交高額仲介費進入國內從事勞動工作,遭到人蛇集團引誘或控制成為逃逸外勞,因深怕遭到查獲,被遣返會血本無歸,因此迫於無奈只好淪為人口販運集團嘴中肉,遭受層層剝削且集中管理生活,僅獲取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微薄工資。

專案小組成員搜索女逃逸外勞住處時,發現該處係僅3、4坪之房間,木板床上鋪塌塌米,沒有裝設冷氣,僅靠一支電風扇驅熱,尤其最近氣候屢飆高溫,生活環境之惡劣可想而知。

全案詢畢後將嫌犯依人口販運防制法、妨害風化等罪嫌,移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擴大清查該人口販運集團之其他犯行及上游。

雲林縣警察局長張傳忠表示,近2年來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中,高達42%都是女性逃逸外勞,這些女性被害人因非法身分又從事非法工作,難以主動對外求助,而遭受人口販子的不當剝削與侵害。

張局長指出,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03年12月31日統計資料,國內逃逸外勞高達4萬3千多人,其中逃逸女外勞有2萬7仟多人,逃逸男外勞1萬6千多人,逃逸外勞人數眾多,將造成國內治安隱憂,且人口販運非行亦將使我國國際形象受損,所以雲林縣警察局將要求所屬持續查緝人口販運集團,以維人權及中華民國國際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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