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馳: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許可董事之競業情形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第二條 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4/06/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徐義雄董事林慧瑛董事蘇偉倫董事游棟元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在不損及公司利益下,解除本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本屆董事就任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徐義雄董事蘇偉倫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昆山日馳駛德美愛馳機械配件有限公司:董事-徐義雄、蘇偉倫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昆山日馳駛德美愛馳機械配件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陸家鎮環鐵路58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昆山日馳駛德美愛馳機械配件有限公司:生產、加工自行車傳動系統零組件、精密塑膠模、精沖模、金屬沖至製品;銷售自產產品。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100%持有之轉投資事業,均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