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4/06/302.公司名稱: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民國104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6.因應措施:(1)本公司業經民國104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以下同)138,174,16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3,817,416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493,996,490元,減資後股份為49,399,649股。(2)本公司除依法辦理各項登記外,凡本公司債權人,如對本減資案有異議者,請自民國104年6月30日~民國104年7月31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受理地址為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6號2樓股務室收,特此奉達。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