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群雷射:代重要子公司K Laser International Co., Ltd.公告董事會決議減資並訂定減資基準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6/292.減資緣由:減資返還股款3.減資金額:退還股款美金522,580.02元4.消除股份:522,580股5.減資比率:2.57%6.減資後股本:美金19,776,398.07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於董事會決議通過並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