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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雄:欣雄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104年盈餘轉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29 00:00
一、本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3年度累積可分配盈餘中提 撥現金股利新台幣99,292,597元,每股配發0.8元,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12,411,57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新台幣124,115,750元。 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104年6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2825號函 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盈餘轉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在 后: (一)公司名稱:欣雄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所營事業之主要內容: 1.公用煤氣業。 2.瓦斯器材及其零件製造業。 3.度量衡器製造業。 4.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 5.燃氣熱水器承裝業。 (三)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一段99號 (四)公告方式:登載於證期局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董事及監察人:董事9人、監察人2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任期 自民國103年5月27日至民國106年5月26日止。 (六)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面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1,500,000,000 元,分為150,000,000股,已發行股份總額1,241,157,460元,分為 124,115,746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訂立於民國75年4月9日,最近修訂日期為103年5 月27日。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1.盈餘轉發行新台幣124,115,750元,發行新股12,411,575股,每股面額10 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2.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約100股,其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法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 計),並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3.本次增資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九)盈餘轉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盈餘轉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 1,365,273,210元,分為136,527,321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 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為符合天然氣事業法「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現有輸儲設備 原始取得成本百分之三十五」之規定,本次增資擬用於擴充公司區域 供氣系統之管線埋設及增設配氣站等。 (十一)盈餘轉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採無實 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99,292,597元,每股配 發現金股利0.8元。以匯款方式或「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掛號郵寄各股 東。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預計發放日為104年8月6日。四、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4年7月20日為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配股配息 基準日(增資基準日),自104年7月16日至104年7月2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現場過戶請於104年7月15日(星 期三)下午4時30分前,郵寄以104年7月1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逕向本公 司股務代理人「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366台北市大 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1樓、電話:(02)25865859)辦妥過戶手續,俾享 受配股配息之權利。四、茲將本公司最近年度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傅文芳、黃世杰會計師查核 簽證之財務報表等表冊,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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