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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通:本公司訂定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等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29 00:00
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6/29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78元,共計新台幣28,148,406元。4.除權(息)交易日:104/07/145.最後過戶日:104/07/15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7/16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7/208.除權(息)基準日:104/07/209.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104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分派現金股利。2.擬訂定本次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為104年07月20日,按當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每壹仟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780元。並依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自104年07月16日至同年07月20日止停止辦理股票過戶。3.本次分派之現金股利訂於104年08月10日發放,委由股務代理機構發放。4.本次分派現金股利相關作業,悉依104年度股東會之決議辦理,並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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