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經一0四年六月二十六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48,577,073,每股配發新台幣1.25元。經一0四年六月二十六日董事會決議通過,除息基準日為一0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二、現金股利預計以匯款或郵寄支票發放,無法匯撥者,扣除郵資後以禁止背書轉讓支票郵寄各股東。三、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四、現金股利發放日預計為一0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