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舞臺的美麗結局

yam蕃薯藤新聞/yamnews
11 年前
隨著6月26日台北市政府與中國信託舉行聯合記者會,簽署共同聲明書(聲明書全文:聲明書全文) ,爭議多時的新舞臺案終於塵埃落定。中信承諾在不向北市府申請任何獎勵的情況下,於原基地重建新舞臺相同規模之展演空間。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因此稱之為「美麗的結局」。聲明書裡還載明,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為促成美事的幕後推手,柯市長也在受訪時表示中信金很「阿莎力」!沒有要求任何容積獎勵。令人莞爾的是,如果中國信託真的是這麼「阿莎力」的企業,新舞臺事件會僵持這麼久嗎? 2014年8月下旬,面對新舞臺被列為文化景觀一事,中信金曾發表三點聲明,強調北市府侵害人民財產權,辜仲諒亦公開指責北市府的作法像共產黨。對照今日辜仲諒在媒體前表示「謹守父親大器一點的風範」、「新舞臺一開始就是屬於台北市民的,只是卡在法律問題…」,態度立場判若兩人,令外界霧裡看花。個人認為,中國信託不是這麼「阿莎力」的企業,而是非常「精明」並擅長「看風向」的企業,選擇在這個時機點和新上任民意支持度甚高的柯市長握手言和,並將功勞歸結於辜仲諒身上,不但為中國信託與柯市府站在同一陣線上的企業形象加分(對比遠雄大巨蛋案、日勝生美河市案,高下立判),也將辜仲諒拱上「救世主」的位置。然而,若非事件之初各界連署聲援以及藝文界人士頻頻喊話,引發社會討論與關注,加上文化局文資法的牽制與金管會的配合修法,新舞臺恐怕早就被默默處理掉了,救世主還有機會登場嗎?如果辜仲諒確實握有左右中信下定決心的關鍵力量,那麼他會不會也可能是之前中信強硬姿態的藏鏡人呢?中國信託對新舞臺案態度轉變的原因外界恐怕永遠不得而知,但論功行賞於辜個人,實在難以服眾。 撇開過程中的曲折與詭譎,就結果來看「中信承諾在不向北市府申請任何獎勵的情況下,於原基地重建新舞臺相同規模之展演空間」,是否足以稱為「美麗的結局」?首先要注意的是,中國信託僅承諾蓋劇場的錢會自己出,並未提到要經營這座新劇場,這座新劇場未來是否仍命名「新舞臺」也隻字未提(文化景觀的附帶決議之一「保留辜振甫所題新舞臺之招牌」已被刪除)。若將來並非名為「新舞臺」,那麼新舞臺依然是消失在歷史之中了。取名字的事尚小,誰來經營新劇場的問題更大,北市都市發展委員會今年三月原先決議「未來新買主仍須保留該基地作為文化展演空間,另須成立基金會負責經營管理。且該基金會董事會成員組成,北市府得推薦董事參與並監督基金會經營。」此項決議竟然也在「美麗的結局」中被取消了(來源 ),這樣一來等於沒有指定新買主必須經營新劇場,未來這座劇場蓋好之後會不會成為無人認養的燙手山芋將是一大隱憂。另外,原先新舞臺公共身分的癥結點「當年中信總部大樓興建時究竟有無因興建新舞臺而放寬樓高限制?」(新聞參考一 新聞參考二 ),竟也在這場結局中,被北市府背書定調為「當年興建新舞臺時,並未接受台北市政府任何獎勵,純粹系自發性的投入公益、支持藝文…」。或許為了促成協議,雙方必須各退一步,但北市府退讓的這兩項代價是否划算,有待時間來證明。再者,不拿容積獎勵的作法看似讓中國信託在這樁交易中增加了約30億的興建成本(當年新舞臺造價近12億),但標售案本來就尚未訂定底價,此一成本或許只是轉嫁到新買主身上,是否值得大書特書一番? 新舞臺過去十七年來受藝文界推崇的原因,從來都不是房子本身有何過人之處,這棟外觀可說毫無特色、低矮常有觀眾找不到的灰色建築,甚至未列名在捷運市政府站三號出口的指引牌上。新舞臺的價值展現在專業的劇場管理、優質的觀眾服務與紮實的劇場人才培訓,根基於此兢兢業業的經營團隊,才是文化景觀理應推崇的對象。然而,新舞臺的原管理團隊已在2014年8月「負氣出走」,離開兔死狗烹的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另謀出路,即便多年後松壽路三號重建一座仍名曰「新舞臺」的新劇場,恐怕再也難以重現它過去的口碑與精神了,而這才是失去新舞臺後最大的損失! 無論如何,現階段中國信託與台北市政府能走到今天這一步已經相當不容易了,希望中國信託謹記其宣示的企業良心,希望台北市政府善盡為人民把關的政治責任,希望有更多企業以真誠的態度投入各式各樣的社會公益,希望人民的眼睛永遠雪亮與不健忘,以最高標準檢視政府與企業的所作所為,因為這是無權無勢的小市民唯一能與之對抗的武器。結局美麗與否見仁見智,但這就是喧騰兩年的新舞臺事件最終結局。 中信總部的原始設計與放寬樓高後的設計中信總部的原始設計與放寬樓高後的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