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警方調查,該花名『艾咪』應召女為新加坡籍(年約28歲)係持觀光簽證入境來臺,未能欣賞臺灣風景名勝,體驗風俗文化卻轉戰淫窟,因其體態豐滿且頗具姿色,以每次2萬元接客,交易所得除支付車夫費用(以每小時300元計算)外,其餘金額均與應召業者平分。
另據周姓嫖客供稱應召站係透過「line」Call客,並提供花名冊照片讓男客挑選,選定應召女子並議定價錢後,男客先至指定旅館開好房間,再由車夫載送選定應召女前往交易。在被警查獲後,周姓嫖客直稱「真倒楣,真是花大錢找罪受」。且該應召業者還聘僱法律顧問,在警方查獲不久立即到場陪同應召女子應訊,可見其應召站之規模。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表示,色情業者企圖利用交友軟體「line」與男客相約至旅館從事性交易,以規避警方之查緝,絕不要輕忽警方掃除色情之能力與決心,定讓不法分子無所遁形,以端正社會風氣,淨化治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