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該男子姓吳,49年次,有毒品、傷害等多起前科,當其自知難逃警方追緝時,便想以斷尾求生方式,企圖以法院報告單來蒙混過關,該男表示,因為受到法院通緝,看到警察會怕,所以才會跑,當警方拿出手銬時,吳男便急忙拿出法院報到單,為釐清事實,員警將其帶回路檢站查證,利用無線電向勤指中心查證其所說是否屬實,經查吳男確實因為法院通緝,但已經報到而撤銷了,其提供之法院證明報告單並無造假,現場亦查無任何事證,原本想讓其離開,但經驗老道之警員吳崑騰總覺得事情不是那麼簡單,其身上又有明顯施用海洛因徵兆,且僅有法院報告單,身上無手機電話,…,研判其在逃逸過程中應有丟包,當員警沿犯嫌逃逸路線尋找證據時,遇一位好心民眾前來報說,剛剛有看到一名中年男子在跑步過程中,丟棄一個包包,並已向110報案,或許吳男賊星該敗吧,其包包內竟有第1級毒品4包(淨重:5.41公克、第2級毒品6包(總淨重:141.65公克)、第2級毒品大麻(淨重:0.52公克),注射針筒16支、電子磅秤1台、分裝袋109個,身上現金19萬8仟元,經初步檢視後,詢問是否為其所有,犯嫌一開始不願承認,但因其包包內之手機為其個人物品,經調閱相關紀錄,其想賴也賴不了,最後終於現場坦承為其所有,終被警察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呼籲,毒品害人害已,希望大家不要存著僥倖心理,毒品除對人體健康具重大危害性,更易衍生相關社會治安風險,保安大隊秉持一貫落實執行各項勤務精神,持續對危害人民健康之「毒品」列為查緝工作重點,以共同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