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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平: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25 00:00
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6/25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發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6元4.除權(息)交易日:104/08/065.最後過戶日:104/08/07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8/08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8/128.除權(息)基準日:104/08/129.其他應敘明事項:自104/09/09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 商業銀行代理部代為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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