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6/252.公司名稱: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約日期:民國104年6月25日(2)委託代收價款訂約行庫名稱:華南商業銀行城東分行(3)委託存儲專戶訂約行庫名稱:第一銀行延吉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