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儀大:一○四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24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22款1.股東會決議日:104/06/2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怡安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莊明勳董事:南茂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聯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或類似之業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股東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