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4/06/24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197,234,474元,每股配發股利1.295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228,456,920元,每股配發股利1.5元4.變更原因:因股東提出建議,經董事長提議更改為配發現金股利每股1.5元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