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靚秀說,未來大陸地區人民取得同一棟或同一社區的建物,以總戶數10%為上限,避免過度集中特定地區的現象,以免造成造成陸資炒房疑慮;而總戶數若屬五層樓雙拚,總戶數未達十戶者,以取得一戶為限。
至同一社區以取得同一使用執照建物總戶數為計算基礎,多棟透天式建物,各自領有使用執照,且共同成立公寓大廈組織,並報備有案者,視為同一社區,以報備總戶數為計算基礎。
王靚秀說,自91年8月開放陸資來台買賣不動產起,至今年5月底止,陸資申請購買不動產件數399件,許可204件,而大陸自然人買房共190戶;屬法人購買有14件,有的作業務自用,有的作為員工宿舍。
王靚秀強調,我開放陸資來台購買不動產,民國91年即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件規定,允許陸資可來台購買不動產,這次是對陸資取得不動產許可條件更嚴苛,並非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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