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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息基準日及發放日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23 00:00
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6/23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票股利:每仟股配發100股,計新台幣34,629,000元。(2)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9元,計新台幣311,661,000元。4.除權(息)交易日:104/07/175.最後過戶日:104/07/20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7/21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7/258.除權(息)基準日:104/07/259.其他應敘明事項:(1)現金股利發放日:民國104年8月20日(2)股票股利發放日:待經濟部變更登記核准後,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發放日。(3)有關發放日之訂定及俟後於基準日前,如遇股數變動而影響流通在外股份 數量,致使股東配股率及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連同股利發放 之相關作業事宜,擬提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4)本次股票股利發放係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 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分配不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除權 配股基準日之次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拼湊,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之畸零股 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以現金分派折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 其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5)本次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 之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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