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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亞生:更正公告本公司股票更名暨換發全面無實體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22 00:00
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4/06/222.發生緣由:壹、本公司104年06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已發行股份更名暨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並辦理換發作業事宜。貳、本公司辦理更名暨換發無實體作業公告如下: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9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900,000,000元整。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二、本次更名暨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如下:(1)全面換發股票基準日:104年6月22日。(2)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4年6月18日至104年6月22日。(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4年6月17日。(4)受理換發無實體新股作業開始日:104年6月23日。(5)自104年6月23日起,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票,舊股票停止在市場上買賣,並自新股票登錄興櫃之日起,原流通在外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6)無實體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 三、更名暨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寄送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給各股東。(2)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 A.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B.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 a.全部舊股票。 b.蓋妥留存股務代理機構之原留印鑑於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 實體新股通知書之申請書聯。 c.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 面影本)。(3)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股東於股票換發申請書之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4)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股票領取單填妥並加蓋原留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5)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交易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四、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參、特此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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