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食安問題將以制度化嚴格管理,市政府衛生局訂定「政府有能」、「業者有品」及「民眾有感」三目標,研擬「食品安全自治條例」草案,預計6月底可送至市議會排定審查期程,未來若發生食安問題,規定業者24小時自主通報並下架,48小時內通報產品原材料、食品添加物及產品的進出貨廠商資料等。
衛生局於今(22)日市政會議中,針對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提出報告。為維護食安,市府積極推動「食安139」政策,透過一個打造臺中為食安模範城的願景,透過政府有能、業者有品、民眾有感三方合作,採取風險管理、分級認證、檢驗CSI、自主管理、非登不可、產學聯盟、食安教育、吹哨檢舉、資訊透明等九大行動,來達成願景。
政府有能部分,市府已成立食安專家顧問團,並設置台中市政府食品藥物安全會報及中彰投食安平台,善用跨域合作,擴大整體食安成效;三縣市也共同成立「中彰投消保聯合律師團」,為消費者權益把關。
衛生局也成立「柯南非常檢驗室」,目前可檢驗防腐劑、農業殘留、食品微生物、中藥或食品摻西藥等715個項目,而為增進檢驗量能,也將建立重金屬檢驗技術,確保食品安全。針對近期食安事件,包括飼料禽血流入市面、茶葉含禁用殺蟲劑DDT等,衛生局均主動成立專案調查並進行抽驗,3天內完成400家下游業者稽查,確保市售禽血安全無虞;茶飲也是全國第一個查出英國藍使用DDT的政府單位。
民眾有感部分,市府已將食安獎金取消上限1500萬的規定,並將實收裁罰金額由50%提高到70%。
市長林佳龍肯定衛生局在食安稽查上的用心,且在近期的食安事件上主動稽查、發現問題與追蹤,並與警察檢調通力合作,在有限的人力之下發現問題,積極作為也讓民眾感受到市府重視食安的決心;而對於跨域食安機制,他也強調如能善用,將可減低市民的食安疑慮,保障消費權益。食安獎金則希望吹哨機制能發揮效用,讓全民一同守護食安。
代表業者與會的台中市糕餅公會理事長周子良也表示,食安事件的發生通常問題是在源頭,但發生食安事件政府往往會從零售商查起,建議應加強源頭管理。
對此農業局表示,目前要求農民需遵守用藥用肥等規定,未來希望這樣的模式能夠應用推廣到更多的農地與作物種類,讓食物鏈安全有保障。林佳龍也認為可利用農業發展基金執行,讓規模更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