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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越南糯米糧商 堅稱全售國產米

中央社/ 2015.06.18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8日電)農委會農糧署今晚表示,雲林縣張農產加工廠疑將較低價越南糯米混充台灣米賣案,直到晚上,負責人張信傑仍堅稱賣的全是國產米,以及今年共賣下游嘉禾469.5公噸,還要求複驗。

農糧署除中午發布,9日獲悉有混米案,10日送驗雲林縣張農產加工廠供應桃園市嘉禾碾米工廠,標示產地「臺灣」的「尖糯米」,包含長及圓糯米,今天檢驗結果出爐,確認是混進口米,全天持續調查業者及發布全案進度。

農糧署副署長陳俊言說,張農產一直不配合調查,直到告知不說明流向、不立即下架,要直接移送法辦,張信傑才於傍晚6時15分到彰化員林的農糧署中區分署報到、配合調查,但直到晚上8時過後仍堅稱所售全是國產米,都是跟上游收購國產米的糧商進的貨。

他說,張信傑還要求複驗,但是複驗只能驗原採樣樣本,預計10天結果出爐,確認混米後,因為共2種米混米,將依103年12月18日公布施行修法完成後的「糧食管理法」規定,共將開罰新台幣400萬元。

陳俊言說,關於流向與貨量進出,張信傑只說104年以來,共賣給嘉禾圓糯米450公噸、長糯米19.5公噸,而嘉禾目前只剩50包長糯(每包30公斤),所以圓糯米都賣光了,只剩1500公斤的長糯。

其次,張信傑也只說,圓糯米近期多賣給宜蘭的飯糰業者,共計500包(每包30公斤),並未流出市面。

雖然進口米逐批驗農藥與重金屬殘留,合格才能入境,沒有食安問題。但是陳俊言強調,關於業者不太配合調查,近日還要持續調查業者全年度的登記簿、銷貨對象,以及上游進貨商,會再對外公布調查結果。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今晚也說,糧商這樣做很不應該,雖然沒有毒,但是混進口米當國產米賣,就是會損壞整個國產米形象,不利國產米市場定位與價格的發展,損害農民收益,是很嚴重的產業問題,一定要徹查、改正。

業界指出,其實農業界早就知道台灣米比較優,價格較高,但是有的糧商要配合通路推特價,就會混越南米包裝後銷售,從一般三餐吃的米到糯米都有,只是過去沒有人敢舉發、調查。

自從近年陸續有混充米被報導後,糧食管理法去(103)年完成修法、施行。農糧署說,糯米雖然可以配合客戶需求客製化調配,但若要標示「台灣米」,就不能混充進口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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