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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後首宗混米案 重罰至少200萬

中央廣播電台/陳林幸虹 2015.06.18 00:00
農委會農糧署今天(18日)指出,針對市售食米抽檢,9日獲得訊息指出市面上有販售混米,經過確認是雲林縣一加工廠,供應給桃園市嘉禾碾米工廠的產品,產地標示「台灣」,品名為「尖糯米」,但經過DNA檢驗,卻有混進口米的情況。由於這是去年「糧食管理法」修法後,查出的首宗混米案,農委會將重罰至少新台幣200萬,最高可達1,500萬。

農委會農糧署副署長陳俊言指出,圓糯米主要用為包粽子,長糯米則為製作年糕所用。農糧署已經派員會同政風單位進一步查察,有多少量出市面、產出商品為何,以及混米品項有多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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