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考資格審查規則修正審查人資格規定

中央社/
11 年前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0618 11:58:04)考試院院會今(18)日通過,應考資格審查規則第2條及第3條修正案。

考試院說明,這次修正是為配合承辦考試實際業務需要,放寬普通考試、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應考資格審查人資格;配合典試法已限縮委託辦理考試範圍,刪除委託辦理試務相關規定;另考量部分應考人參加公務人員考試報名費得予減少,明確規範審查報名費之相關表件。

訊息來源: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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