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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銀行:本行董事會決議通過申請發行無到期日非累積次順位金融債券新臺幣壹拾伍億元案,並得分期發行。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17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6/17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台中商業銀行104年度無到期日非累積次順位金融債券。3.發行總額:新臺幣壹拾伍億元。4.每張面額:視市場狀況決定之。5.發行價格:依債券面額十足發行。6.發行期間:無到期日。7.發行利率:視發行當時市場利率水準及本行資金狀況訂定。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資本結構,提高資本適足率。10.承銷方式:未定。11.公司債受託人:無。12.承銷或代銷機構:未定。13.發行保證人:無。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未定。15.簽證機構:無。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17.賣回條件:無。18.買回條件:視市場狀況決定之。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21. 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方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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