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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美電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基準日暨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暫停受理轉換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17 00:00
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6/1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發放股票股利147,449,750元(含私募有價證券之股東應配發之金額9,875,000元),每仟股配發250股4.除權(息)交易日:104/07/155.最後過戶日:104/07/16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7/17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7/218.除權(息)基準日:104/07/21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6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1122號函核准在案。 (2)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徜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3)為配合本公司股利分配作業,茲訂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為104年6月26日至104年7月21日止。 (4)嗣後增資配股基準日前,若因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致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之股份總數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實際流通在外之股份數量,調整股東配股比率及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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