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4/06/17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現金股利:82,714,968元,每股配發1.5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現金股利:82,714,968元,每股配發1.50631006元4.變更原因:本公司因買回本公司股份,以至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使股東配息比率變動,經董事會決議調整股東配息比率。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