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一0三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一0四年六月十七日股東常會承認,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15元。二、經本公司一0四年六月十七日董事會決議,茲訂定民國一0四年七月二十七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現金股利發放日為民國一0四年八月十八日。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