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事故傷害 1至24歲奪命主因

中央社/ 2015.06.17 00:00
(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17日電)事故傷害去年奪7123人,男性72%、女性28%,死亡年齡中位數是59歲,10年前是70歲,位居十大死因第6名,是1-24歲年齡中奪命主因。

衛生福利部今天公布去年國人十大死因,將統計資料以年齡層區分顯示,103年未滿1歲嬰兒死亡763人,其中6成是未滿4週的新生兒,死因依序是「先天性畸形變形及染色體異常」、呼吸性疾病、事故傷害。

1-14歲死亡有500人,死因之首是事故傷害,奪走119條生命、占23.8%,其次是惡性腫瘤、「先天性畸形變形及染色體異常」、心臟疾病、加害(他殺)有11人。15-24歲有1190人死,「事故傷害585人、占49.2%」、其次是自殺的162人、惡性腫瘤、心臟疾病、先天性疾病、加害(他殺)有19人。

25-44歲者有9152人死亡,惡性腫瘤占25.4%、事故傷害14.4%、自殺占12.7%。

以總體事故傷害分析,總事故傷害死亡7123人,比102年多了504人,仍以意外事故占最多,平均每天奪去20人生命,包括陸海空的運輸事故及機動車事故。其次是自殺、意外墜落。

衛福部統計處長陳憫說,以70歲以下人口分析,事故傷害讓生命年數平均損失25.5年,毒物質中毒及火災相關者損失最多,達到28.5年,而跌倒、跌落會少18.4年,自殺則少了24.3年。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