錩新: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發布:(台灣時間) 資料更新:(台灣時間)
第二條 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 事:(1)丁廣欽(2)李 柔(3)晉成投資控股(股)公司代表人:王鍾渝(4)晉成投資控股(股)公司代表人:楊雲悌(5)晉成投資控股(股)公司代表人:吳金政獨立董事:(1)謝金虎(2)劉健右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為配合企業多元發展,本公司新任董事暨代表人,難免發生同時經營或投資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若其行為並無損及本公司利益,同意解除新任董事暨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丁廣欽、董事李柔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錩新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李柔。錩新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丁廣欽。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市嘉定區徐行鎮徐潘路245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金屬沖壓件、鍛壓件,銷售自產產品。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並無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