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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爾特: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16 00:00
第二條 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賴如鎧董事 吳長青董事 邰中和董事 世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吉元獨立董事 于泳泓獨立董事 呂禮正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獨立董事 于泳泓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深圳市愛德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總裁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深南大道12069號, 卡夫諾東座510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管理顧問培訓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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