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常會日期:104/06/162.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3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配案。 股東現金紅利新臺幣14,331,442元。 二、討論事項: (1)通過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3)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三、臨時動議:無。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