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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環保稅法或2年內提出 懲罰力度強

中央社/ 2015.06.16 00:00
(中央社記者周慧盈北京16日電)專家近日表示,中國大陸可望在最近兩年內完成並提出正在擬定的環保稅法;新稅法對環境汙染的懲罰力度遠超過現行稅法。

大陸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日前公布由財政部、稅務總局及環保部聯合起草的「環境保護稅法(徵求意見稿)」,並向各界徵求意見。大陸每日經濟新聞表示,這代表醞釀近10年之久的環保稅徵收工作將進入倒計時。

報導引述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說,「加倍徵收環保稅和今年實施的新環保法在總體精神上是一致的。懲罰力度之大,是現行稅法裡從來沒有過的。」

據意見稿,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為「在中國領域以及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汙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徵稅範圍方面,應稅汙染物包括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固體廢物、建築施工噪聲和工業噪聲以及其他汙染物。」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稿規定的稅額標準與現行排汙費的徵收標準基本一致,但是對於超標、超總量排放汙染物的行為提出了嚴厲懲戒措施,最高可依當地適用稅額標準的3倍計徵。

劉劍文透露,推進環境稅存在一定的阻力,但是從徵求意見稿內容觀察,有些分歧應該已獲解決。

劉劍文認為,大陸政府原計劃在2020年前完成環境稅法,但是目前看來不會等上那麼久,可能最近2年內就會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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