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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又)邦:本公司104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權利證書及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櫃日期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15 00:00
一、本公司於104年04月09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新台幣19,616,49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961,64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4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14635號函申報生效及104年5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14634號函核准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8,000,000股在案。二、前項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在案,自104年6月18日先行依規定以新股權利證書上櫃買賣。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於104年06月18日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上櫃買賣。三、茲將增資新股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後:1.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65,388,31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53,883,190元整。2.本次增資發行股票:盈餘轉增資之發行普通股1,961,64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9,616,490元整。現金增資之發行普通股8,000,000股,共計新台幣80,000,000元整。3.增資後發行股票:普通股75,349,96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753,499,680元整。4.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5.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四、本次盈餘轉增資新股權利證書及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民國104年06月18日(星期四)直接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屆時請股東至證券商補登存摺即可,股東不得請求交付新股權利證書及股款繳納憑證。五、上開增資股票經奉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同時逕予替換上櫃並註銷新股權利證書及股款繳納憑證,屆時另行公告新股權利證書及股款繳納憑證下櫃及增資新股上櫃日期。六、未提供集保帳號及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先至各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本次未採集保帳簿劃撥領取者,本公司將於股票發放前,另行寄發股票發放通知書並加蓋原留印鑑後,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票劃撥手續。七、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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