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立忍委任律師蔡志揚受訪表示,戴立忍當初透過房仲介紹而買屋,後來發現是海砂屋,房仲也表明願負責商討買回事宜,目前房屋已由房仲收回;至於施工導致鄰居損害部分,戴立忍願意依法院判決結果賠償。
戴立忍買下位於新北市的一樓房屋,於民國101年3月施工拆除室內牆壁、天花板、管線等。二樓陳姓男子指控,戴男施工造成他家中樓板及牆柱嚴重損害,估計修繕費要165萬餘元,提起訴訟索賠。
戴立忍向法官表示,施工時發現房屋有異而隨即停工,經檢驗得知該屋是海砂屋,他願意依結構技師的鑑定結果,負擔3成的賠償費用。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家中損害主因是房屋氯離子含量過高,致鋼筋鏽蝕膨脹、發生裂縫,但戴立忍家中施工震動,造成陳男家中裂縫加大,依照新北市結構技師公會鑑定報告,戴男須負擔3成責任,判決戴男應賠償4萬多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