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高雄一陳姓產婦,懷孕近39周後,因為突然感覺不到胎動,經檢查後發現胎兒已因臍帶繞頸死亡,認定為其診治的方姓婦科醫師疏失,控告方業務過失致死。今(12)日高雄地檢署認定醫師無過失,不起訴。
據《蘋果日報》報導,懷孕39周的陳女2012年4月21日時,因陰道異常出血,由方姓醫師診療後認為無礙,要陳女返家休息。隔日陳女又感覺腰痠,疑將臨盆,再次就診,醫師判斷無明顯子宮收縮,應還不到生產時機,在陳女要求下,安排進入產房催生。
但陳女考慮要跟丈夫商量,先行返家,直到晚上九時再到醫院時,才發現胎兒已經沒有心跳,經緊急引產後發現胎兒因臍帶繞頸死亡。陳女質疑方姓醫師多次看診卻未發現跡象,憤而向醫生提告。
法官審理時,參考醫審會意見,認為出現胎兒臍帶繞頸跡象約有25%的機率,但懷孕超過12周之後,因子宮空間減少而越來越難發現,且子宮繞頸減持並非常規的產檢項目,認定方姓醫師無違反醫療常規,不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