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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同意 4大法官被提名人過關

中央社/ 2015.06.12 00:00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溫貴香台北12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行使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與林俊益同意權案投票,4人都獲超過57票同意票,獲立法院同意任大法官。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會議決議一致支持,民主進步黨團幹事長蔡其昌則在黨團會議後表示,尊重黨團成員自主,開放投票,但多數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對林俊益、吳陳鐶在處理總統馬英九任台北市長時的特別費案與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有疑慮。

院會發出109票,餘票3票。黃虹霞得71張同意票、34張不同意票,4張無效票;吳陳鐶有65張同意票、41張不同意票,3張無效票;蔡明誠79張同意票、28張不同意票,2張無效票;林俊益63張同意票、44張不同意票,2張無效票。

60歲的黃虹霞為台灣大學法律系學士,現職為律師,執業35年,曾是古金水平反案、江國慶冤獄平反案辯護律師。

60歲的吳陳鐶現為法務部次長,澳大利亞邦德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曾任檢察官26年。

59歲的蔡明誠為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曾任台大法律學院院長,現為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57歲的林俊益為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學歷為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博士,曾任法官23年、司法院刑事廳長等。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時,須經超過全體立委1/2同意為通過,立法院現有112席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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