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5款1.股東會日期:104/06/11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配案,決議分配如下: 股東紅利普通股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3元。 股東紅利普通股每股配發股票股利0.3元。(3)通過本公司103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嗣後若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轉換或註銷,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時,授權董事會調整配股、配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