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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水果互銷 新增台灣葡萄山西櫻桃

中央商情網/ 2015.06.11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15年6月11日電)農委會公布,兩岸近日就農產品檢疫協商互相開放品項,中國大陸宣布台灣葡萄完成風險評估,今年可以輸陸,6月中旬山西櫻桃將繼山東櫻桃之後,也能銷台。

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指出,民國98年簽署的「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今(104)年6月8到9日在台灣舉辦第11次工作會商及第8屆「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研討會」,做以上決議。

防檢局說,9日由農委會副主委王政騰及中國大陸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張沁榮共同主持的研討會上,陸方宣布台灣葡萄已完成風險評估,成為第24項可輸陸的台灣水果,預計今年7、8月葡萄產季時可輸銷中國大陸。

防檢局說,除了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早收清單有22項水果及蔬菜可以輸銷中國大陸,100年新增東方梨可銷陸,葡萄成為第24種輸陸的台灣水果。

會中同時完成「大陸產櫻桃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預告,農委會預計6月中旬公告,即除了目前山東省櫻桃可以輸台外,屆時新增山西省櫻桃產季也可輸台。

中國大陸銷台的作物也以水果與蔬菜為主,例如白蘿蔔、白菜等,應產季不同提供市場需求,除本次山西省櫻桃,最近一次核可的是101年的山東梨穗銷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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