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務會議的其他結論包括: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機關結餘資金與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一律收回統籌用於重點建設;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優化通關流程、落實出口退免稅政策。
證券時報網指出,會議指出,發展消費金融,重點在服務中低收入者,有利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升級,因此消費金融公司試點擴大至全境,且審批權下放到省級。
會議決定,為鼓勵符合資格的民間資本、國內外銀行、網路企業設立消金公司,將「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目標是向消費者提供無抵押、無擔保小額信貸,且與既有商業銀行錯位競爭、互補發展。
根據公開資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消金公司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不吸收民間存款,而以小額、分散等原則,為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
2010年1月,大陸首批3家消金公司在上海、北京、成都成立,之後擴大到16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