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常會日期:104/06/10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承認103年度盈餘分派案,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每股9.5元。(3)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