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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龍斌圖利台智光? 柯文哲:一周內徹查

台灣好新聞/ 2015.06.09 00:00
記者尤翔霆/台北報導

前台北市長郝龍斌任內,推動新十大建設,其中一項「光纖到府BOT案」,被議員踢爆,得標廠商「台灣智慧光網」擁有25年經營權,竟然可以免繳權利金、設施使用費,諷刺郝龍斌根本就像吳三桂,引財團入關,還說這是圖利廠商,應該列為弊案,交由廉政委員會調查。對此,柯文哲也說,這樣的案子,通常合法,但感覺都會怪怪的,並且具體承諾,會在一周之內列為專案研究。

(畫面提供:陽明山有線電視)

台北市議員林世宗,拿著台灣智慧光網的股東關係圖,質詢柯文哲,因為郝龍斌引以為傲的光纖到府BOT案,得標廠商台灣智慧光網,背後的股東結構,除了朱立倫岳父高育仁,還有鴻海董事長郭台銘。而這份郝龍斌和台灣智慧光網簽訂的光纖到府市府合約,處處看得出來,不合理的地方。議員痛批,這根本就是所謂的”不平等條約”。

林世宗說,郝龍斌我覺得他就像是吳三桂,阻擋財團的大門親自把它打開,把全民的利益幾乎都分割送給財團。

諷刺郝龍斌就像吳三桂,當年為了簽約,竟然明訂保障台智光基本收入四億元,並且在年營業額超過15億後,市府才開始收0.5%的權利金,750萬;此外,使用地下管溝掛纜線,其他的業者每公尺必須付1.2元,但台智光卻1毛錢也不用付,等於簽約25年,市庫至少短收15億元。不只如此,台灣智慧光網附掛光纜,合約中也載明不限定工法,常常破壞紅磚路面,卻無法可罰。種種讓利的條款,讓林世宗不禁質問柯文哲,是否合理。

林世宗說,台北市所有光纖網路管溝、隧道、橋梁,全都無條件讓利給台智光,如果營收沒超過15億,權利金根本收不到。柯文哲說通常這個都會合法,但是就怪怪的,我們一周內會提出調查報告。

林世宗強烈質疑,這樣的條款,根本是圖利特定廠商,應該交由廉政委員會調查,重新議約,柯文哲則強調,這個BOT案,不是他任內簽的,還要詳細調查,專案研究,消除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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