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6/092.公司名稱:擎邦國際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4年6月4日上傳104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第3頁內容8.因應措施:104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修正後重新上傳。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