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常會日期:104/06/092.重要決議事項: (1) 通過承認民國一百零三年度決算表冊案 (2) 通過承認民國一百零三年度盈餘分派案 股東現金股利合計新台幣4,622,346,414元,配發現金股利每股6元(發放至元 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計);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160,892,550元及董事酬勞 新台幣16,480,311元。(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3) 通過授權董事會於適當時機選擇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募集資金案 (4) 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 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