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財經日報今天報導,自「3.30」房市新政公布以來,深圳許多區域房價暴漲30%至50%,二手房(中古屋)賣家違約、提高價格的案例比比皆是。
有購屋者與屋主簽了合約,也只能「望樓興嘆」,只因賣家一句:「我不賣了!」
張惠4月簽訂深圳(土反)田一棟房屋買賣合約,支付人民幣25萬元定金,到5月卻被賣家「放鴿子」。賣家違約理由很無厘頭:簽合約時自己酒喝多了。
但張惠隨後發現,賣家將房屋加價30%,委託其他房仲出售。
與賣家協商無果,張惠只能尋求法律途徑。但即便勝訴,張惠也只能獲得房子成交價20%的違約金,遠遠不及這段時間的房價漲幅。
據報導,遇賣家違約的購屋者已組成一個近150人的維權聯盟,且聯盟成員每天以3至5人的速度在增加。
「3.30」房市新政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住宅和城鄉建設部、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三部委3月30日聯合發布「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將購買第2棟房子的自備款比例下限降至4成,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一棟房子自備款最低降至2成。
同一天,大陸財政部和國稅總局也發布「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將普通住房營業稅免徵期由5年改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