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和順被控犯下陸正撕票案、業務員柯洪玉蘭分屍案,在民國100年7月28日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高院更11審認定,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同案被告林坤明17年徒刑、吳淑貞10年徒刑定讞。
司改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上午在法務部前舉行記者會,演出行動劇象徵邱和順遭屈打成招,律師團以發現新事證為由,向台灣高等法院遞狀聲請再審,
「案子真的不是他做的」,一名自稱當年負責押解邱和順的吳姓退休新竹員警現身,表示願意出面作證。他戴口罩說,邱和順若真的遭槍決,他會感到不捨,他當年聽到邱和順等人遭刑求哀哀叫。但記者問他是否有看到刑求過程,他則否認。
司改會等團體去年也向最高檢察署陳情,質疑邱和順等人曾遭警方刑求取供,判決違背法令,聲請提起非常上訴。但最高檢察署認為,聲請非常上訴理由不合法律要件,駁回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