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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華里活動中心遭廢撥.撤照 里民錯愕

客家電視台/ 2015.06.05 00:00
【楊以諾 苗栗】

苗栗市玉華里的里民,過去一直想爭取興建社區活動中心,等了20多年後,去年3月終於獲得行政院核准撥地興建,今年5月中旬,苗栗縣政府也核發建照,沒想到5月底,苗栗市公所卻又收到縣府發函,廢止了土地撥用與撤銷建照,讓里民十分錯愕,市公所也表示,將提出行政訴訟。

這塊位在經國路縣議會後方的600坪空地,就是玉華里活動中心的預定地,苗栗市公所原本預計6月12日開工動土,沒想到卻收到縣府來函,廢止土地撥用並撤銷建照,讓里民空歡喜一場。

苗栗市玉華里長 徐肇淼:「一個給照給過的人,就可以馬上把你廢照,這種政府你還要相信他嗎?」

苗栗縣工商發展處指出,苗栗市公所未依國有財產法規定,在撥用後1年內使用,因此給予撤照,苗栗市長邱炳坤則質疑,民國103年3月27日行政院才核定准予無償撥用,同年11月市代會通過玉華里活動中心興建費,1千5百萬元,市公所今年1月14日完成工程招標,縣府5月14日核發建照,所有行政程序都已完成,5月29日卻又發函撤照,因此市公所考慮將提出行政訴訟。

苗栗縣工商發展處產業發展科長 黃郁倫:「依照國產法第39條規定,它如果超過1年內,沒有建築的話,就必須要廢撥,應辦理廢撥,那所以我們在5月份的時候,有發一份公文,是請他們因為他們沒有使用,依照39條規定,我們要辦理廢撥的程序。」

苗栗市長 邱炳坤:「最後我們會走向訴訟,訴訟假如判決是市公所錯,我邱炳坤負起全部的責任,我馬上辭掉市長的職務,我也從此不再參與所有的選舉。」

玉華社區活動中心預定地,占地約600坪,是當地里民盼了20年,歷經4任縣長才爭取到的,不少里民指出,去年3月獲得土地撥用,若依照縣府1年內未動工,就要廢止撥用的邏輯,5月中旬的核發建照,就已自相矛盾,如今縣府發照、撤照僅在短短2週決定,也讓民眾質疑縣府的公信力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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