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歐洲人權法院對藍柏特一案所做的判決,將成為歐洲大陸類似案例的裁定基準。
藍柏特在2008年出車禍後,四肢癱瘓,一直在法國東北部城市漢斯(Reims)的醫院仰賴插管維生。
這場司法拔河開始於2014年1月,治療藍柏特的醫生決定替他拔管,藍柏特的太太、侄兒以及6名兄弟姊妹都表示支持,但是藍柏特的父母與另外2名手足都是非常虔誠的天主教徒,反對這項決定。然而,法國最高行政法院去年6月判決上述決定合法。
於是藍柏特的父母告上歐洲人權法院,希望由人權法院裁決法國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是否合乎歐洲人權公約(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藍柏特的妻子先前接受訪問時表示,她的丈夫「絕對不會想以植物人的狀態活著」。之前曾治療藍柏特的醫生凱利格(Eric Kariger)也曾表示,「不讓藍柏特好好走,實在有失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