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環保局表示,最佳可行控制技術係指污染源採取已商業化並可行污染排放最大減量技術,如使用低污染性原(物)料及燃料、採用低污染製程、裝置空氣污染排放控制設備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政府其他機關認定之空氣污染減量技術等,本次環保署修正法規之主要重點包括:一、新增電力業、玻璃業及石化製程廢水處理場等7項行業(製程)已商轉之技術種類及應符合條件。二、修正鋼鐵燒結程序、電弧爐煉鋼程序等7項行業(製程)應符合條件。三、新增光電業及堆置場適用之控制技術。四、刪除石化業廢氣燃燒塔為最佳可行控制技術。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局長劉伯舒表示,本次修正「固定污染源最佳可行控制技術」後,將可有效減少防制區內新設污染源之排放量,另環保署亦將持續檢討相關污染控制技術,並採滾動式檢討修正其他各項最佳可行控制技術規範。
本局亦持續推動相關管制工作,努力達成空氣品質改善目標。前揭法規修正歡迎各界至環保署全球資訊網環保法規網頁(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查詢,若有法規之疑義可逕洽諮詢專線037-371571或037-371572,本局將指派專人竭誠為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