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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不再經營,記得辦理清算,名下車輛應向監理機關報廢或過戶手續。

中央社/ 2015.06.04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0604 15:48:10)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104度仍將車輛總檢查列為重點工作。該項工作,在本縣各主要交通要道屏東市建國路、枋寮鄉中山路等2處裝設「違章車輛自動辨識系統」,拍攝往來行駛中車輛,針對欠稅車輛及註銷、繳銷、報停之車輛過濾予以舉發,另對於停放路邊停車格之車輛,亦會利用電子資料進行檢查。如查有欠稅或已報停、繳銷及註銷牌照之車輛仍使用公共道路(包括路邊停車),即會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補稅,並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或2倍以下之罰鍰。

稅務局特別呼籲,尚未繳納使用牌照稅之納稅義務人,請儘速持繳款書至各代收公庫繳納,如繳款書遺失可至稅務局總局、潮州、東港、恆春分局或監理機關查詢補單繳納,以免違規受罰。如車輛忘記檢驗而遭監理機關逕行註銷牌照之車主,亦請儘快至監理單位辦理檢驗手續並重新領牌繳稅。如尚有疑義,歡迎撥打服務電話:7748823、7748833、7748853、7748863、7748873或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879999。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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