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暫緩「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法,台東縣議會今天下午召開「農舍興建之探討」民意論壇,農會代表、民意代表、土地仲介業者踴躍參加,會場爆滿。
農委會原本6月底前要完成「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未來只有投保農保的農民、投保健保第三類畜牧漁業業者,或實際從事農業經營者,才算「真」農民,才有資格買、蓋農舍。
參加座談人員一面倒反彈,台東地區農會理事長吳景槐、議員林東滿指出,民國89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後,放寬農地自由買賣,且規定農地面積必須在2分半以上、只能在10%農地蓋農舍,其他90%要農業用途,只要管好那90%土地就好。
台東縣農會總幹事戴振東、台東地區農會總幹事李建通等多位總幹事憂心,具農保資格者才能買賣農地,將影響後續的農業資金流通,不利農業發展,只要現行法規嚴格把關就好。
台東縣議會副議長陳宏宗表示,農舍興建條件限縮,將導致農地價格大幅下降,台東農民無翻身之日,況且農委會都還在補助休耕農田,不會有糧荒的問題,農舍興建辦法不應限縮。
「這些人眼裡只有錢」,不過,農民聽到民意代表和農會幹部發言,直搖頭,農民感嘆,「真的,種房子比種稻子、種釋迦好賺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