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首爾含京畿道的旅遊警示燈號3日從灰轉黃,也有越來越多的民眾開始打消赴韓旅遊的意願。
對此,觀光局再度提醒想退單的團客,可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27條處理。不過,觀光局也指出,如果是自由行買機票加酒店的旅客,最好注意機票和訂房都有一定比例的手續費,其中航空公司的規定比較明確,但飯店退訂的差別較大,有時1個月前也不一定拿得到退費。觀光局業務組副組長陳瓊華說:『(原音)如果是透過旅行社來講的話,旅行社可以幫忙做一個協調。如果是透過航空公司、機加酒的部分,機票的部分其實各家航空公司對於退費的規定是比較明確;只是說在當地飯店的部分,依照國情不同或地區不同,或是飯店不同,可能(退費標準)就是比較不一致啦。那如果說它要求的費用過高的話,旅行社可以幫忙看看能不能協助旅客。』
根據觀光局初步瞭解,目前想退單的團客,多數業者都是採取轉團的方式處理,也有旅行社採用定型化契約第28條處理解約,扣除必要費用,再把餘款退還給民眾。不過,旅行業者認為,此舉對民眾不見得有利,尤其航空公司如果不退還機票訂金、退票手續費或飯店訂金等,民眾荷包的損失可能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