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6/032.公司名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於今日公告:中華電信企業客戶分公司取得「外籍旅客購物退稅e化委外服務案」,提供退稅e化服務,由外籍旅客退稅款中扣取退稅服務手續費14 %,決標金額為新台幣11.9億元,履約起迄日期:104/05/29 ~ 109/12/31。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